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0批次,涉及冷冻饮品、饮料、糕点等8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7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乳品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奶兔(冷冻饮品)(生产日期:2020年8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样品不合格原因为经营者未按规定储存造成)。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大庆市让胡路区华满联尚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众麦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尖榆林镇筋饼(生产日期:2020年4月27日),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该产品企业标准。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三)大庆市让胡路区嘉城华之联尚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兰西县小榆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饼(生产日期:2020年8月30日),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该产品企业标准。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四)齐齐哈尔正源超市有限公司沃莱客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大庆市红岗区冰乐冷饮厂生产的东北草原(冷冻饮品)(生产日期:2020年6月8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样品非大庆市红岗区冰乐冷饮厂生产)。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五)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欧美亚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金水园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白兔(奶糖口味雪糕)(生产日期:2020年4月6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龙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去渣豆粉(速溶豆粉)原味型(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日),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兽药残留问题
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庆经六街店销售的猪五花肉(标称检疫日期:2020年10月24日),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虎林市仇东生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8月2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富锦市毕美玲豆腐脑面馆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8月1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五常市稻香潘记粥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8月3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