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8大类食品5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6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铜绿假单胞菌、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耗氧量(以O2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金木水火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凤冈县汇生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听语牧童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西农贸市场212、213号摊位(经营者:黄训才)销售的大青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开阳县龙岗镇刘永莲食品店销售的香菇,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 汇川区丁隆群重庆卤菜店销售的卤猪头肉(鲜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汇川区丁隆群重庆卤菜店销售的卤牛肉(鲜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仁怀市永泉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仁怀市隆嶺清泉水厂生产的隆保清泉饮用天然弱碱山泉水,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七、仁怀市永泉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仁怀市隆嶺清泉水厂生产的全冰泉饮用天然泉水,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八、正安县吴红梅副食店销售的、标称绥阳县林源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源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九、贵州星力城乐品鲜活商贸有限公司万宜分店销售的香菇,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西农贸市场212、213号摊位(经营者:黄训才)销售的青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一、钟山区彦翔羊肉粉馆使用的羊肉,恩诺沙星、磺胺(总类)、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二、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荷花泉天然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怀阳洞冰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三、标称红花岗区金桶山泉水厂生产的金鼎缘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四、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西农贸市场212、213号摊位(经营者:黄训才)销售的线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五、铜仁市碧江区长明灌汤包店销售的红糖开花馒头(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六、铜仁市碧江区白斌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