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场景,发生在执法人员对一家羊奶粉店的检查过程中。
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门店进行检查,并发生了开头的一幕。执法人员发现该门店门头为一家旅行社,同时取得了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正在销售奶粉、普通预包装食品、日用品等。店内负责人表示当天刚开业,为了增加人气,组织了送日历的活动,来的都是旅行社的老顾客,执法人员一到,人都散了,生意也没法做了。
执法人员在货架上发现一款名为“羊初乳肽益生菌固体饮料”的食品标签正面标有“美国加州益生菌研究所研发”,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店负责人出具该标签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应供货商证照、进货单据和检验报告,该负责人表示要联系厂家才能提供。
鉴于此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商品采取了临时下架封存的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条链接
《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临近年末,各类违法违规的推销活动越来越多,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千万不可相信店员的口头说辞,要看清食品的外包装标签,区分固体饮料、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食品的差别,固体饮料不能宣称有保健功效,保健食品更不能代替药品,不得宣称有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能。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也不能代替食品。不要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否则会贻误治疗的最佳时机,导致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