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乳制品、方便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8类食品10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7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亳州、滁州、阜阳、黄山、六安、马鞍山、宿州、淮南、宣城、广德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广德桃州镇福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宣城市康源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5/2),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黄山市祁门县隆祥超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宣城市康源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6/2),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三)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生活之都港澳店销售、标称淮南市凤台县道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芝麻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四)亳州市蒙城县宝塔路新五洲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凤阳县黄三嫂酱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滁州)的水晶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五)阜阳润发家乐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散称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六)阜阳市阜南县众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七)亳州市蒙城县绍明超市销售的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八)亳州市利辛县朱利芳食品店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标称阜阳市生力纯净水厂生产的淮水坊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阜阳市生力纯净水厂生产的玉岭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标称宿州市冰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叶茶,菌落总数、酵母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标称宿州市仙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饮料(竹叶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马鞍山市品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水果青菜(普通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滁州市凤阳好润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毛白菜(普通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