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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局上下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处罚到人”,及时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曝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案情简介
12月3日,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某某茶饮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现场未发现投诉人所称“仙草冻”。
12月4日,郫都区某某茶饮品店经营者叶某某到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受询问调查。
叶某某确认郫都区某某茶饮品店于2020年12月2日售出仙草冻(生产日期20190504,保质期:12个月)2盒,入账时将该销售记录中仙草冻修改为了芋圆,并将数量2修改为了3。
该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的规定。
目前,该案件调查已经告一段落,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当事人给予5万元的行政处罚。
郫都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重典治乱,标本兼治,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各地抓线索、控源头,积极排查隐患、查办案件,依法查处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案例启示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食品违法有着不可估测的健康伤害。相比于其他违法,食品违法也有着更隐蔽的特性。若要有序防控多样的食品违法问题,必须强化各阶段内的食品监督工作,从严把控食品安全问题。
消费者也需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增加食品安全知识,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才能保证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