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等5大类食品2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9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4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教邮小街陈志英(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和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隆回县神龙岩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龙岩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新邵靖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靖龙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湖南水庄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庄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隆回县九龙山泉桶装水厂生产的隆湘九龙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宁远县九嶷壹号山泉水店销售的,标称宁远县界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标称新邵县奕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邵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标称湖南省千家峒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家峒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标称江永县康宝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宝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标称新邵县朗概山泉水厂生产的朗概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标称郴州市泉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Q心面包(原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郴州市泉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二)娄底市娄星区百联超市涟钢店销售的,标称浏阳市惠天食品厂生产芝麻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浏阳市惠天食品厂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浏阳市惠天食品厂产品。
(十三)永兴县大桥路万家和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沙万得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标称长沙市鸿泰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字香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邵阳、郴州、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