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4日,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荣昌区昌州街道渝味菜食品经营部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南充新益添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粉(湿粉条)(规格型号:180克/袋;生产日期:2020-08-01)。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一)行政处罚
经调查,南充新益添食品厂从2020年5月至10月,被抽检出17批次土豆粉(湿粉条)产品不合格,生产共计2988公斤,货值8395元。南充市高坪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南充新益添食品厂17批次抽检不合格土豆粉(湿粉条)并案处理。南充新益添食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于2020年3月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之规定,高坪区局于2020年12月14日对南充新益添食品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585元(大写:贰仟伍佰捌拾伍圆整);
2.罚款人民币86000元(大写:捌万陆千圆整)。
(二)排查整改
经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高坪区局责令南充新益添食品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进行召回,要求其严把质量关。
高坪区局已于2020年12月14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