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呼和浩特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聚焦当前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目标化任务清单,力求通过落实三项责任,构建起“五大体系”,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一是建立责任管理体系。将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城管执法等五个部门纳入守护行动执行部门范畴,明确各部门在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任务。在此基础上,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并落实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等两方责任,严格实施校园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到餐厨废弃物处置全链条管理,形成覆盖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量化指标体系。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明确一系列量化指标体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方面,逐步建立HACCP或IS022000体系,2020年为学习、认识阶段,2021年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的校外供餐单位应达到校外供餐单位总数的60%,2022年达到100%。推行明厨亮灶方面,2020年校外供餐单位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数达到校外供餐单位总数的20%,2021年达到60%,2022年达到100%。规范加工制作方面,2020年学校食堂实行五常、6T或4D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数达到学校食堂总数的30%,2021年达到60%,2022年达到100%,所有学校食堂100%实施“四化”管理。
三是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牢固树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校园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制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明确要推动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100%入驻内蒙古风控平台,要求相关主体要落实自查责任,全面落实日巡查制度,加强人员管控、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安全自查等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四是建立社会共治体系。一方面,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呼和浩特市校园集采平台,通过集采平台采购食品原料,实现食品供应链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安全可追溯。要求监管部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有关机构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及价低质次的食品及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相关主体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惩重处。另一方面,积极构建学校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相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家长委员会和广大师生等各方积极性,凝聚起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五是建立宣传教育体系。要求有关部门依托“两微一端”和各类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健康饮食理念,使广大师生成为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评价者,大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实现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