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标识监管工作,强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杜绝违规标注、违法宣传等问题,切实增强企业诚信生产、守法经营意识,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紧紧围绕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糕点、肉制品、小作坊食品、乳制品、肉制品、代用茶等重点食品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等标准的规定及要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1620家,出动执法人员2529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0份,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34000元,没收不合格标签标识3500个,当场销毁标签标识800个。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包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代用茶等产品标签中存在的企业名称标注不规范、产品执行标准错误、质量等级未标注等突出问题,着力清理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严厉打击生产日期标注不清、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