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3类食品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有机物污染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有机污染物问题
(一)旌德县俞村明主油坊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旌德县篁嘉时进油坊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郎溪县建平镇寅兰小店生产的芝麻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