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020年第20号)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020-11-30 16:01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在2020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div>
  ?020年总局本级 监督 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 食品不合格,现将?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9/div>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抽检的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溉澜溪店销售的小芹?rdquo;(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566230710),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div>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冴/strong>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溉澜溪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0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店于2020??9日购进的18kg小芹?rdquo;已全部销售完毕。该批次不合?ldquo;小芹?rdquo;由重庆市璧山区榆婷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配送,共配?8公斤,进?.8?公斤,售?1.96?公斤,已销?7.25公斤,剩?.75公斤为合理损耗,货值金?15.28元,违法所?4.51元。该店在规定时限内未对检测结果提出复检申请、/div>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溉澜溪店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div>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冴/strong>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溉澜溪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店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店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20-11-30.html">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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