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平潭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据检察官介绍,2020年1月初,在平潭城关地区经营某成人用品店的店主黄某花了400元,向一个上门推销的陌生男子购买了一箱“虫草强肾王”“肾白金生力”“虫草玛咖”“蚁力神”等物品,以“性保健品”的名义对外销售。
今年2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中,查获该店23种涉案性保健品。经检测,按照这些物品包装标称批准文号认定9种所谓“性保健品”为食品,14种含有西地那非药物成分,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保健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的禁止添加物质。
检察官指出,涉案的这些保健品在法律定性上归属“食品”一类,黄某红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销售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的食品,其行为已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日前,平潭检察院已对黄某红提起公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保健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将西地那非列为食物或保健品的禁止添加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添加了“西地那非”的食品直接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对于存在生产、销售行为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国家对食品的生产、销售均有严格的规定、监管。西地那非是西药“伟哥”的主要成分,属于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避免过量服用诱发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严重后果。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任何一种食品或保健品,一定要仔细鉴别,查看外包装标准是否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等,避免上当受骗,影响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