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孙小凤蔬菜铺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1公斤,共?1公斤,货?7元,已销?1公斤,共?1公斤。未召回原因:进行了召回,未能实际召回。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泔/strong>》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9.61元;罚款人民?000元、/span>
特此公告、/span>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4?/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