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开鲁县开鲁镇家开源生活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鹤岗市林昊肉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
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开鲁县开鲁镇家开源生活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鹤岗市林昊肉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0年4月12日)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网猪猪家美食铺(经营者为天津市河北区格芮梦可食品经营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鹤岗市蔬园乡林昊肉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
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淘宝网猪猪家美食铺(经营者为天津市河北区格芮梦可食品经营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鹤岗市蔬园乡林昊肉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0年6月1日)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辖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均为鹤岗市蔬园乡林昊肉联食品加工厂,生产企业地址为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黎明村。
二、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鹤岗市蔬园乡林昊肉联食品加工厂生产该2批次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0年4月12日)50斤、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0年6月1日)20斤,均已销售给辽宁省黑山县韩春综合商店,该2批次产品由辽宁省黑山县韩春综合商店销售给被抽检单位,生产企业已组织召回。
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造成不合格项目问题原因;对同批次留样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均合格;通过对产品运输仓储过程的调查,发现该2批次产品在销售给辽宁省黑山县韩春综合商店后,辽宁省黑山县韩春综合商店存在运输环境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的贮存条件情况。辽宁省黑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并证实该2批次产品的不合格原因确为黑山县韩春综合商店运输不当导致。综合判定该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经营环节运输不当造成。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2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