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称东莞市冯佰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黄豆粉产品
标称东莞市冯佰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黄豆粉”(商标:/,规格型号:500g/包,生产日期:2020-08-11)产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熟黄豆粉”产品,现场责令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熟黄豆粉”100包,其中被抽样检验15包,其余85包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标称东莞市明大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浪山泉 包装饮用水(纯净水)、老百姓 包装饮用水(纯净水)和梧桐之源 包装饮用水产品
标称东莞市明大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浪山泉包装饮用水(纯净水)和老百姓包装饮用水(纯净水)(商标:/,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20-07-22)以及梧桐之源包装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6.8L/桶,生产日期:2020-07-22),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大浪山泉包装饮用水(纯净水)、老百姓包装饮用水(纯净水)和梧桐之源包装饮用水的产品,现场责令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大浪山泉包装饮用水(纯净水)”50桶,其中被抽样检验7桶,其余43桶已全部销售完毕;生产了上述“老百姓包装饮用水(纯净水)”50桶,其中被抽样检验7桶,其余43桶已全部销售完毕;生产了上述“梧桐之源包装饮用水”50桶,其中被抽样检验7桶,其余43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