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犯罪分子。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及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市场、重点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检;对网络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各地各部门加大对重大、疑难、跨区域案件的协调指导力度,对典型案件、跨区域大案要案,实施挂牌督办;对涉案食品加强源头追溯,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