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845批次,涉及蛋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等12大类,其中合格821批次,发现不合格2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蛋制品57批次,豆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45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4批次,速冻食品7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蔬菜制品156批次,合格150批次,发现不合格6批次;食用农产品59批次,合格55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糕点157批次,合格150批次,发现不合格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1批次,合格20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饮料139批次,合格133批次,发现不合格6批次。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