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全区特殊食品食盐质量提升及监管工作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局、各盟市市场监管局、部分旗县市场监管局、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盟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开展情况、部分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代表落实主体责任及质量提升工作情况汇报,对2020年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监管工作、特殊食品体系检查及食盐许可情况进行了通报。与会企业现场签署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承诺书。
会议要求大家要充分认清新形势下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清醒地看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生产企业要明确细化主体责任,聚焦风险隐患排查;盟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提升,切实加强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共同守护好我区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
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彭万臻明确指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监管服务双促进,切实加强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工作;“产”“管”两手抓,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监管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守好筑牢食品安全这个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