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 1468号),涉及我省食品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星光国际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天喔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天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生产的“天喔Q猪原味猪肉脯”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星光国际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天喔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天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生产的“天喔Q猪原味猪肉脯”(生产日期:2020-06-12,规格型号:138克/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PJ20000000595930522,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8月21日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天喔Q猪原味猪肉脯”购进24袋,共计3.312千克,货值684元,被抽样13袋,剩11袋实际尚未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