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蔬菜制品、乳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盐、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蜂产品等17大类食品826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3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2月9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维多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雪原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崔毛驴酸奶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海勃湾区图娅牛肉干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萨淇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萨淇日风干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海勃湾区蒙乡奶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通辽草原义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汗粮传统风干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锡林浩特市睿龙特产名烟名酒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风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风干牛肉(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街兴源牛肉干店销售的、标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西姜村禧丰源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的牛肉干(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街兴源牛肉干店销售的、标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西姜村禧丰源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的牛肉干(孜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街兴源牛肉干店销售的、标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西姜村禧丰源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的牛肉干(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街兴源牛肉干店销售的、标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西姜村禧丰源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的牛肉干(烧烤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乌兰浩特市盈海矿泉水经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乌兰浩特市盈海矿泉水经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红城1947),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腊雪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明日众创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腊雪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宁城华特超市销售的、标称宁城县国宇糕点加工厂(原啤酒厂糕点)生产的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阿拉善盟物产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阿拉善驼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阿拉善酒迎宾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鑫超市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阿拉善驼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高粱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丰镇市华林超市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丰镇市美艳粉条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粉条(宽),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丰镇市华林超市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丰镇市美艳粉条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粉条(细),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内蒙古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呼和浩特市马背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牛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内蒙古维多利摩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东影南路店销售的、标称赛罕区在粉食品店生产的全麦馒头(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内蒙古维多利摩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东影南路店销售的、标称赛罕区在粉食品店生产的全麦馒头(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内蒙古维多利摩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东影南路店销售的、标称赛罕区在粉食品店生产的枣香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锡林浩特市鑫萍超市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锡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锡林郭勒酒(39%vol),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天予内蒙特产专卖店销售的、标称宁城劲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龍乡闷倒驴酒(66%vol),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乌海市悦海嘉合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店销售的、标称宁城县宁河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杆闷倒驴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大商友谊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鄂温克族自治旗龙耀草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蹄筋(卤香味),铬(以Cr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