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7批次为
1.食用农产品2批次,分别是阳泉市郊区桃林沟宪彬蔬菜批发店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盂县西关菜市场文广蔬菜调味品店销售的油麦,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水果制品2批次,分别是阳泉市郊区桃林沟二青干果店、阳泉市郊区桃林沟乔老大干果店销售的圣女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分别是平定县贺贺面制品铺、平定县四毛豆制品部销售的凉粉,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餐饮食品1批次,阳泉市城区燕群丑娃米皮店销售的面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格样品183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铬(以Cr计)等9项指标。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值(KOH)、过氧化值、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等6项指标。
3.调味品28批次,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等18项指标。
4.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9项指标。
5.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脂肪、非脂乳固体、商业无菌等8项指标。
6.饮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19项指标。
7.其他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等2项指标。
8.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13项指标。
9.水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7项指标。
10.酒类3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甲醇、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7项指标。
11.食糖5批次,检验项目为蔗糖分(辅助),总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螨,还原糖分,色值等7项指标。
12.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铅(以Pb计)等6项指标。
13.糕点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等14项指标。
14.餐饮食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项指标。
15.食盐6批次,检验项目为氯化钠(以湿基计)、硫酸根、氯离子、镁离子、钙离子等8项指标。
16.速冻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5项指标。
1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等9项指标。
18.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草甘膦、内吸磷、乙酰甲胺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啶虫脒、敌百虫、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灭线磷等13项指标。
19.食用农产品78批次,检测项目: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莱克多巴胺,氯霉素,土霉素,特布他林,氟苯尼考,金霉素,四环素,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氯唑磷,倍硫磷,敌百虫,甲霜灵和精甲霜灵,氟虫腈,杀扑磷,阿维菌素,毒死蜱,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磺胺类(总量),培氟沙星,甲砜霉素,溴氰菊酯,氯辛硫磷,联苯菊酯,杀扑磷,洛美沙星,培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等37项指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