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8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5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润磬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亿来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六安瓜片,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称黄山市祁门县松潭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祁门红茶,标称黄山市祁门庆香红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祁门红茶红毛峰,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万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茶叶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一般茶叶在收获前都有一个月的休药期,该产品中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采收茶叶前违规使用相关农药。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口吐白沫、呼吸衰竭等症状。
氰戊菊酯(fenvalerate)是一种中等毒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主要用于棉花、果树、蔬菜等作物,防治鞘翅目、双翅目、单翅目、半翅目、鳞翅目和直翅目害虫。作用方式是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S-氰戊菊酯(S-fenvalerate),又称顺式氰戊菊酯,其药效特点、作用机理和防治对象与氰戊菊酯相同,但其杀虫活性比氰戊菊酯高出4倍。氰戊菊酯对人的眼睛有中度刺激作用,但没有致突变、致畸和致癌的“三致”作用。目前,茶叶中被检出“氰戊菊酯”可能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农药的迁移性污染或种植环境中的施用残留。长期饮用农药超标的茶叶,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潜在性风险。
腐霉利(procymidone)是一种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韭菜中腐霉利残留超标主要原因应是种植环节超量使用腐霉利或使用后未过安全期采摘而导致。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还有6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芜湖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销售的鲫鱼,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包河万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肝,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肥东聚龙阳光都市分公司(合肥)销售的白鲫鱼(江鲫鱼),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芜湖市镜湖区融汇锦江菜市场1号摊位汪显安销售的鲈鱼,淮北市相山区惠惠鲜鱼摊销售的罗非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鱼的皮和肉中恩诺沙星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猪的肝中恩诺沙星的残留限量为200μg/kg。长期摄入检出恩诺沙星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过多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磺胺类药物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一类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止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期禁用(蛋中不得检出)。磺胺类(总量)超标可能是养殖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使得兽药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以及过敏反应等。
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标称安徽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桑叶茶,经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亳州、黄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亳州、黄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芜湖、合肥、淮北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 | / | 芜湖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山北路33号(申报承诺) | 鲫鱼 | 散装称重 | / | 2020-06-29 | 恩诺沙星║236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2 |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包河万达分公司 | 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130号万达广场C区负一层 | 猪肝 | 散装称重 | / | 2020-06-30 | 恩诺沙星║2577μg/kg║≤2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3 | / | /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肥东聚龙阳光都市分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乐园路聚龙阳光都市南门8#117-122号商铺 | 白鲫鱼(江鲫鱼) | 散装称重 | / | 2020-07-02 | 恩诺沙星║336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4 | / | /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分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以东休宁路以南绿地蓝海国际大厦B座 | 鳊鱼 | 散装称重 | / | 2020-07-03 | 恩诺沙星║324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5 | / | / | 汪显安(融汇锦江菜市场1号摊位) | 镜湖区融汇锦江菜市场1号摊位 | 鲈鱼 | 散装称重 | / | 2020-07-06 | 磺胺类(总量)║120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6 | / | / | 合肥万景贸易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交口广视花园A区一楼门面106号 | 韭菜 | 散装称重 | / | 2020-07-16 | 腐霉利║0.77mg/kg║≤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7 | / | / | 淮北市相山区惠惠鲜鱼摊 | 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菜市场水产1号铺 | 罗非鱼 | / | / | 2020-08-04 | 磺胺类(总量)║212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8 | 安徽亿来食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仰光大道16号2幢106室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润磬百货超市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区观澜华庭1#17#18#负一层商业 | 六安瓜片 | 250g/袋 | / | 2020-04-01 | 水胺硫磷║0.43mg/kg║≤0.05mg/kg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9 | 安徽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产业园区合欢路188号 | 安徽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亳芜产业园区合欢路188号 | 桑叶茶 | 100克/瓶 | 未标注 | 2020-07-22 | 铅(以Pb计)║5.52mg/kg║≤4.5mg/kg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初检机构: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该结果为复检结果 |
10 | 黄山市祁门县松潭茶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火车站路23号 | 黄山市祁门县松潭茶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火车站路23号 | 祁门红茶 | 250克/袋 | / | 2020-04-05 |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0.27mg/kg║≤0.1mg/kg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11 | 黄山市祁门庆香红茶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小路口镇晨光村 | 黄山市祁门庆香红茶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小路口镇晨光村 | 祁门红茶红毛峰 | 250克/袋 | / | 2020-03-28 |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0.6mg/kg║≤0.1mg/kg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第四十二期 | 2020.10.28 | 安徽/国抽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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