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湿粉类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梅州市市场监管局于日前部署全市系统,集中力量,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检查,并专门派出3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局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截止10月21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76人次, 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1家次、农贸市场115家次、食品销售者478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756家次(其中:学校食堂89家次),发现过期食品55公斤,发现销售包装不合格产品80份,发现标签不合格产品67份,抽检样品6批次,清理无证经营单位11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1份,立案查处2宗,张贴海报1002张,开展科普宣传活动4次。
在生产环节,重点检查湿粉生产场所卫生状况、湿粉加工流程、产品包装、标签标识、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贮存与交付、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原料规范贮存情况;在食品经营环节,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流通商户售卖的湿粉标签、来源、检验报告、保质期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要求食品经营主体一律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湿米粉食品,并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