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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行全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0-24 09:25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10月23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行全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餐饮监督管理处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百日行动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0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举行全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餐饮监督管理处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百日行动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崔爱斌: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了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李仁登、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郭锐、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孙兰草,餐饮监督管理处处长赵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处长刘宗超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问题。
 
  首先请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孙兰草通报百日行动方案。
 
  孙兰草:
 
  下面我通报《全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底。
 
  二、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使全省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让全省人民真切感受我省食品市场的变化、净化。
 
  三、整治重点
 
  以乳制品、肉制品、食醋、白酒、生鲜蔬菜、冷冻食品、食用油以及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网络食品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集体供餐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元旦”“春节”“元宵节”为重点时段,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开展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深化“你点我检”活动。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多和有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体检式检查,适情开展现场帮扶指导,督促其依法依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强化食品安全问题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分类整治、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对轻微违法行为,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整改,并做出整改承诺,限期完成;对一般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要严查重处;对故意恶意、情节严重的要顶格处罚,“处罚到人”。
 
  (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议,按照客观、科学、及时、公开原则,进行风险预警交流,提高靶向性、及时性、准确性;开展风险解读,发布消费提示,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发生。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答消费者咨询,回应社会关切。鼓励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准确严谨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把握舆论导向,有序开展舆论监督。
 
  (四)督促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责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等,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人员健康、环境卫生、索证索票、原料检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食品贮存等关键环节控制;对抽检多次发现问题、投诉举报较多、近年来被查处过的企业,约谈其法人代表及其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督促其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掌握食品安全基本规范要求,明确自身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食品安全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支持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栏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惯,避免误采误食,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新风尚,鼓励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方案,全力推进集中整治往深里走、往实里做,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闭环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实行清单化管理,以查促改、挂牌督办、跟踪到底,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省、市局要深入基层,现场督导,靠前指挥。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效果不显、问题突出的市县要通报批评。
 
  (三)加大办案力度,形成震慑氛围。坚决取缔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营造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零容忍”的社会氛围。
 
  (四)夯实监管基础,探索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发现问题的投诉举报机制、落实责任的网格监管机制、承诺践诺的企业自律机制、严惩犯罪的行刑衔接机制、部门协作和系统联动的常态查处机制、来源可查和去向可追的产品溯源机制,推动我省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持续好转、根本好转。
 
  宣传与应急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崔爱斌:
 
  下面请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李仁登介绍百日行动的背景及意义。
 
  李仁登:
 
  各位记者朋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把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职责、考核监督以及奖惩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提供了目标指向和基本遵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中央《规定》和《意见》的相关要求,我省于2019年12月,先后制定印发了《山西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两个文件,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省委考核办、省委巡视办、省委督查办,分别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省专项考核指标内容、巡视巡查内容和督查督办内容,着力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落地。2020年9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对35个省级部门和单位的食品安全行业管理责任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对推动形成“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将产生重大而积极的作用。近期,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务实措施,坚决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就是我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的具体举措,其目的就是通过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着力整治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让全省人民真切感受到我省食品市场的变化、净化,推动我省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持续好转、根本好转!
 
  宣传与应急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崔爱斌:
 
  下面请餐饮监督管理处处长赵宁发布饮食安全提示。
 
  赵宁:
 
  下面我发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食物中毒、 保障饮食安全的提示》。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因食物选择、加工、贮存不当引发的食物中毒,结合秋、冬季饮食特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饮食安全提示。
 
  一、食材选择应注意事项
 
  1.防范发芽土豆引发的中毒
 
  发芽的土豆中含有茄碱(龙葵素),食用发芽土豆会引起中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水及电解质紊乱、血压下降、昏迷、呼吸中枢麻痹等症状,所以大量食用未成熟或发芽土豆可引起急性中毒。平时应将土豆贮藏在干燥阴凉的地方,防止发芽。加工时,如果发现发芽或皮肉呈绿色时,就不要食用了。
 
  2. 防范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发的中毒
 
  我国已知含剧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种,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头晕、恶心、呕吐、流涎、腹痛、精神错乱、产生幻觉等中毒症状,严重表现为呼吸困难、抽搐、昏迷,严重者可导致死亡。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和可靠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勿采、勿买、勿食不明品种野生蘑菇,特别在外出旅游时,不要随意购买小摊点散装干制的野生蘑菇。
 
  3.防范误食有毒野菜野果引发的中毒
 
  进入秋季,人们在郊游时采摘的野菜野果存在误食中毒的风险。容易被误食的有毒野菜,如毒芹(俗称野芹菜),和芹菜的叶子非常的相似,所开的花毒性大,吃完之后会出现呕吐、麻痹,严重的会导致死亡。曼陀罗,是剧毒植物,花香有致幻的效果,为神经毒素,严重可至死亡。龙葵(俗称苦葵),长得好似小号的樱桃,其叶子和浆果均有毒性,过量食用会导致头痛、腹痛、腹泻、昏迷等症状。商陆(俗称山萝卜),形态极似土高丽参或土人参,根的毒性大,误食有体温升高、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言语不清、站立不稳等症状,大剂量可使血压下降、心肌麻痹而死亡。预防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抱着尝鲜的心态去采摘和食用、品尝野菜野果。
 
  4.防范霉变甘蔗引发的中毒
 
  霉变甘蔗中毒是常见的真菌性食物中毒,每年2~3月为高发季节,由于食用习惯,发病者多见于儿童,且病情常比较严重,重者出现抽搐,手呈鸡爪状,瞳孔散大,继而危及生命。变质甘蔗外观缺少光泽,有霉斑,质软,切开后剖面呈浅黄色或浅褐色,有轻度霉味或酒糟味,有的断口处呈现拉丝状。霉变甘蔗中毒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要坚决不食用出现霉变的甘蔗。
 
  二、加工制作应注意事项
 
  1.防范谷类发酵食品、银耳或木耳、薯类制品长久放置或变质引发的中毒
 
  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米酵菌酸,导致食用者中毒,主要表现上腹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严重者可出现黄疸、肝肿大、呕血、意识不清、烦躁不安甚至休克死亡。米酵菌酸用开水煮沸或高压锅蒸煮也不能破坏其毒性。食用时应注意:一是不可使用霉变的玉米等原料,制备发酵面米食品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要保证食物无异味产生,一旦发现粉红、绿、黄绿、黑等各色霉斑,就不能食用;二是不食用变质银耳或木耳,发好的银耳或木耳要及时食用、充分漂洗,凉拌前要用开水焯熟;三是在选购马铃薯粉条等食物时,要选购外观无霉变、外形规整且色泽正常的产品,发现有酸败或霉变气味,要立即停止食用。
 
  2.防范扁豆烹饪不熟引发的中毒
 
  扁豆未煮熟,豆中的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此外四季豆还含有胰蛋白酶,可刺激人体肠胃,出现胃肠炎症状。食用时应注意:要将四季豆煮透、煮熟。
 
  3.防范生豆浆未煮熟引发的中毒
 
  由于生大豆中含有有毒成分皂素,如果生豆浆加热不彻底,毒素没有被破坏,可引起食物中毒。特别是将豆浆加热至80℃左右时,泡沫上浮,形成“假沸”现象,如果饮用这种豆浆即会引起中毒,出现胃肠炎症状。食用时应注意:煮豆浆时,出现“假沸”后还应继续加热至100℃,小火煮5分钟以上,即可达到安全食用的目的。
 
  三、食品贮存应注意事项
 
  1.科学储存食物
 
  食品储存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隔餐食品要彻底煮透。在外购买的熟食或外出就餐时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及时清理已经变质的食品。
 
  2.冷藏食品尽快食用
 
  冷藏食品要尽快食用。冷藏食品加工制作前应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熟煮透后再食用。
 
  四、购买食品应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场所进行购买
 
  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市场去购买。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2.做到三查三注意
 
  一查食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标准等内容;二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看是否超过保持期;三查食品的外观,注意颜色、气味等是否有异常,是否有包装破损、胀袋等情况。
 
  3. 索取购货凭据
 
  如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请不要食用,保留好购物凭证和购买的食品,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五、外出就餐应注意事项
 
  1.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单位就餐或购买食物。
 
  2.菜肴选取应科学,多食用新鲜时令果蔬,不要大量饮用冰冻饮料。吃火锅、烤肉要煮透、烧熟。
 
  3.在外就餐,应该文明就餐,杜绝浪费,需要打包的食品,应妥善保管,但不宜长时间存放,再次食用前应充分加热。
 
  4.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使用经过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降低“病从口入”的概率,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5.注意索取并保存就餐时的票据,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15投诉。
 
  六、网络订餐应注意事项
 
  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件齐全、信誉度高且送餐距离较近的外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前要注意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餐食包装是否带有“封签”、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并向送餐者索要订餐食品票据凭证。
 
  宣传与应急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崔爱斌: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在提问前先报一下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是保证食品安全最基本的守则。请问食品生产经营者主要有哪些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如何监督落实?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 孙兰草: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归根到底还是“产”出来的。这种说法充分说明,落实主体责任对保证食品安全起着至关重要作用,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义务,现行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为督促食品经营者真正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结合日常监管实践中发现的部分食品销售者管理能力不高、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9月17日印发了《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和地方法规相关要求,在总局《指南》基础上进一步补充、细化、完善,形成了《山西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于10月14日印发全省,以指导督促全省食品销售者知法、懂法,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指南》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划分为重点责任、基本责任和其他主体责任三部分。“重点责任”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自查、追溯体系建设等内容。“基本责任”主要包括取得许可、建立制度、人员管理、场所设施规范、标准执行、风险控制、事故处置等内容。“其他相关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从事食品贮存运输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主要责任等内容。
 
  在监督落实方面,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近期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指南》,督促指导经营者全面掌握,认真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加大惩处力度;三是进一步有序开展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推动食品销售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人民网山西频道记者:
 
  刚才对秋冬季防范食物中毒饮食安全的问题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了提示。那么能再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在家里制作食物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哪些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餐饮监督管理处处长  赵宁:
 
  在家中自己加工食物的时候,重点要把握好五个方面,这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食品安全五大要点”。一是保持清洁。加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食材加工前要先清洗,家里的餐具厨具要保持清洗,同时,避免虫、鼠及其他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近食物。二是生熟分开。生的肉、禽、蛋和海产品要与其他食物分开存放,加工生肉、海产品要与熟食的刀具、案板和存放器皿要分开。三是安全煮熟。食物要彻底做熟,要达到杀灭致病微生物和虫卵的温度,熟食再次食用前要加热彻底。四是安全存放。熟食不要在室温下长久存放,暂时不吃的熟食应及时冷藏(最好在4℃以下)。较长时间不食用的食品要尽量采取冷冻方式保存,但冰箱不是“保鲜箱”,更不是“保险箱”。五是材料安全。饮用水要清洁安全,食材要新鲜,加工前要把不可食用的部分去除干净,不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使用变质的食材。
 
  中国食品安全报山西记者站记者:
 
  针对近期全国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情况,食品安全抽检作为食品安全的有力支撑,在这次百日行动中有没有哪些新举措呢?
 
  刘宗超:
 
  针对近期全国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情况,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局党组都高度重视,我们也根据我省食品安全形势,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在百日行动中,我们将集中优势资源,深入开展“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活动,把抽检的主动权交到老百姓的手中,老百姓怀疑什么不安全,咱们就抽检什么,老百姓关心什么产品咱们就抽检什么产品,通过老百姓的“点”,充分感知食品安全的风险在哪里,进一步提高抽检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百姓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
 
  “你点我检”主要分三步来实施:
 
  第一步:调查问卷征求公众意见。发放调查问卷,每名公众从60种日常消费食品中选出自己最关心的20种产品,最后统计得票最高的前20种产品作为此次活动的抽检品种。投票设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省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网络投票入口,邀请主流媒体链接相关地址。全省各市同步链接,第一时间,最大范围收集公众意见。线下,每市选择5个线下问卷调查点,每个点发放不少于20份问卷,每市发放不少于100份线下问卷。
 
  第二步:开展线下“点”抽及实验室开放日活动。活动当天,我们将邀请自愿参加食品安全抽检体验活动的公众,随机选择抽检地点,任意“点”抽20种产品的样品,共同送实验室,并参观体验实验室检验。
 
  第三步:全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检活动,并及时公布相关抽检信息,同时反馈“点”抽人。
 
  另外,在专项抽检期间,我们还将对运用“快检”手段抽检的公众需求量大、时效要求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问题筛查,将产品送实验室检验,验证快检结果的准确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山西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请介绍一下在食品生产环节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省市场监管局都做了哪些工作?
 
  郭锐:
 
  今年以来,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各项部署,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严防严管严控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
 
  一、突出风险管控,开展隐患排查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实现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二、突出重点产品,开展体系检查
 
  根据我省确定的特殊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醋5类重点品种,采用“双随机”方式,完成了对10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20家普通食品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
 
  三、突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围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今年共开展了3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为抓手,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二是开展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从生产环节上,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动,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良好的生产条件。三是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持续保持合规,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们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贯穿到工作始终,坚持监管不松、标准不降、防线不破,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宣传与应急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崔爱斌:
 
  各位记者朋友,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问题,下来后我们再做进一步交流沟通。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不仅是党和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更是我们市场监管人的使命与责任。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大整治力度,努力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最后,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日期: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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