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庐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企业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肥东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以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指标问题
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海棠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六花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白肉鸡丝肉松蛋糕(咸鲜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