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美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粮油主产区扶持发展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粮油生产安全意识
今年年份特殊,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粮食生产格外重视。农业农村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误农时、分区施策,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一是逐级压实责任,千方百计稳定粮食面积。经国务院同意,把粮食播种面积作为约束性指标下达各省,分解落实到市到县,层层压实责任。调整优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增加“粮食面积和产量”考核分值及其权重,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分区分类推进,不误农时抓好粮食生产。针对疫情对春耕生产的影响,及时研究提出抓好春耕生产的八条措施,向广大农民发出公开信。起草并推动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根据农时农事进度,由南到北分区推进,先后召开早稻、夏粮、东北、黄淮和长江中下游农业生产落实推进会。三是精准指导服务,落实落细各项关键措施。组织专家制定下发20多个分作物、分区域技术指导意见和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奋战100天夺取夏粮丰收”行动,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技术培训。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派出工作组,深入生产一线督促指导。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继续抓好秋粮田间管理,强化指导服务,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坚持不懈抓好粮食生产,努力实现全年粮食产量13000亿斤目标,确保小康之年农业丰收。
二、关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
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一是保障农资供应。针对疫情对春耕农资供应造成的不利影响,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推动农资企业复工复产、农资门店恢复营业,畅通农资运销渠道,保障农资供应、价格稳定。二是支持粮食生产机械化、规模化。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机具种类,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亿元,各省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对纳入中央财政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给予补贴。同时,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三是促进三产融合。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30亿元,支持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38个、农业产业强镇811个,形成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销售有机衔接的载体格局,引导经营主体聚焦农业两头、生产两端,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推动“农业+”多业态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格局,积极助力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农机具研发力度,进一步研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关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农田水利建设重要职责,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23亿元,2020年安排702.05亿元。目前,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统筹部署农田建设工作,每年向各省(区、市)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清单。在分配因素上,充分考虑各地建设任务、粮食产量、“两区”面积、工作绩效等多种因素,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和2020年下达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年度建设任务总和均占全国总任务量的64%以上。二是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大力支持各地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补齐灌区骨干灌排设施短板,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4月,水利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以2年为周期滚动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并给予相应资金补助。三是强化基础设施管护。农业农村部明确要求各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水利部也正在组织开展大规模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暗访调研,摸清基本情况,厘清各方“责、权、利”,探索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监管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效益。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指导各地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对农业领域的投入力度、推动地方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粮油主产区拓宽资金渠道,增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农业农村部积极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标准,加大投入,强化项目运行管理。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农田建设“五统一”,完善配套政策,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支持各地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大力推进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全国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水利部将加大力度支持各地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向位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的灌区倾斜。
四、关于加快关键技术推广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任务,支持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断加强规模服务主体培育,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一是支持农技推广体系建设。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聚焦公益性职责履行,加强基层推广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农技推广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相关社会力量开展农技服务,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设立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规模经营为目标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20年,项目资金达到45亿元,支持面积扩大到4500万亩。重点支持面向“一小两大”(即面向小农户、大宗农产品、农业生产大县)的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覆盖率和各地积极性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省(区、市)由2017年的8个增长到2020年的29个,引领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成效显著。三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扶持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完善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提升农业生产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