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启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要求被抽样单位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松山区新天地百柳购物中心销售的槽子糕,所检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松山区新天地百柳购物中心销售的开花馍,所检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