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林市玉州区港发副食经营部经营的南瓜蛋糕、巧克力蛋糕(奶油夹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0450000622232206 |
样品名称 |
南瓜蛋糕 |
生产日期 |
2020-07-08 |
型号规格 |
散装称重 |
标称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玉林市玉州区港发副食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抽样编号 |
GC20450000622232207 |
样品名称 |
巧克力蛋糕(奶油夹心) |
生产日期 |
2020-07-08 |
型号规格 |
散装称重 |
标称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玉林市玉州区港发副食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2020年7月9日,当事人从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巧克力蛋糕”(奶油夹心),“南瓜蛋糕”(生产商: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7 08)共104件(规格3千克/件),其中,“巧克力蛋糕”(奶油夹心)50件,“南瓜蛋糕”54件,购进价格均为36元/件,进货金额3744.00元,销售价格均为42元/件。2020年8月12日,本局接到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SG201662,No:SG201665),报告显示:玉林市玉州区港发副食经营部经营的“巧克力蛋糕”(奶油夹心),“南瓜蛋糕”(生产商: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7-08),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2020年9月8日,本局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院出具的复检报告(G20-SPF015,G20-SPF016),并于当日送达当事人。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生分局于2020年9月11日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的“巧克力蛋糕”(奶油夹心)、“南瓜蛋糕”(生产商: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7-08)经抽样检验并复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两次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本案中,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了查验,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向本局提供了相关的查验证据材料,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食品10件。
处罚决定书编号:玉市监案〔2020〕56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不明原因。
整改情况:加强对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