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抽检食品种类为食用农产品,共93批次样品。其中,省转市级任务47批次,市本级任务4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93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合格率为100.0%。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31批次,豆类2批次,蔬菜27批次,水产品16批次,水果类10批次,鲜蛋7批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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