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1类食品173批次样品。168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宿州市开发区绿鑫源豆芽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39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开发区兴盛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75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开发区秦品翠豆芽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31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宿州市开发区绿鑫源豆芽批发部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35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宿州市开发区兴盛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25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