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295批次、检出7批次不合格样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9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豆制品78批次、乳制品4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贵港市覃塘区佰信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批号:2020-7-1、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0719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田阳县安智珍水产品摊销售的“淡水鲈鱼”(购进日期/批号:2020-7-29、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检验结果为277.5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防城港市港口区金海市场活海鲜行庞桂娟销售的“红鱼”(购进日期/批号:2020-7-29、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验结果为389.0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广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百色城东大道店销售的“福寿鱼”(日期/批号:2020-8-4、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检验结果为283.9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三江县显良果蔬经营部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批号均为:2020-8-11、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检验结果为0.15mg/kg,标准值为≤0.05mg/kg;“豆角”(购进日期/批号均为:2020-8-11、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检验结果为0.83mg/kg,标准值为≤0.02mg/kg;“子姜”(购进日期/批号均为:2020-8-11、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甲拌磷,检验结果为0.21mg/kg,标准值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那坡县宜佳百货超市幸福店销售的、标称桂林市翼翔食品厂生产的“桂林葛根粉”“桂林藕粉”(生产日期/批号均为:2020-6-15、规格均为:300克(30g×10包)/盒、商标均为:花桥牌及图形商标)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分别为①7.4×104CFU/g、②6.9×104CFU/g、③6.9×104CFU/g、④4.6×104CFU/g、⑤5.2×104CFU/g和①3.7×104CFU/g、②5.8×104CFU/g、③6.7×104CFU/g、④5.1×104CFU/g、⑤6.4×104CFU/g,标准值均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田林县利达徕民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市翼翔食品厂生产的“花桥牌马蹄粉”(生产日期/批号:2020-6-8、规格:300克(30g×10包)/盒、商标:花桥牌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2.5×104CFU/g、②5.3×104CFU/g、③6.0×104CFU/g、④3.8×104CFU/g、⑤4.2×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贵港、防城港、百色、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