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母婴店、大型商超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取得特殊食品经营许可,是否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是否设立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区(柜),是否设立区域标示牌,是否悬挂警示用语,是否存在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等混摆现象,是否有虚假或误导消费等各类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产品标识标签是否与产品注册(备案)信息一致,特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教育培训情况、经营企业购销台帐建立及产品溯源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8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174 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112条,均已现场整改到位,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撤出下架不规范宣传用语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