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
消费者国庆节日期间
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组织
食品安全专项监督
抽检,抽取
食用农产品、
糕点、
肉制品、
水产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调味品、糖
果制品、
饮料、
罐头、
豆制品、
蛋制品、
粮食加工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蔬菜制品、
餐饮食品和
白酒等20大类食品7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