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人郑某某自9月份以来通过网络等渠道以低于正品价格60%的售价销涉嫌假冒的“李子柒”网红月饼。在现场检查中,当事人无法提供权利方的授权、也拒绝提供任何与涉案产品相关的进货凭证并采取回避、隐匿证据等手段对抗检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控制了当事人的手机、电脑、账册等关键证据,有效突破当事人心理防线,固定了其销售假冒月饼的关键证据。由于当事人销售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下一步,该案将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根据省、市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月饼整治方案,重点查处月饼市场侵权假冒、傍名牌等各类违法行为,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执法查处,确保人民群众“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9月27日,根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月饼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金华市局联合义乌市局查处了位于义乌的某售假窝点,现场查获假冒“李子柒”品牌网红月饼74箱,货值金额1.2万元。经核查当事人账册后,初步查明当事人已经销售侵犯“李子柒”品牌的月饼金额超过13万元。现场检查中,还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销售“三无食品”、将过期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二次销售等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的10000余盒月饼、坚果、黑糖、雪燕等物品一并采取了扣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