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检中秋节令食品(糕点)49批次样品,合格47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信息
1、叶集试验区百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中秋月饼(哈密瓜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初检结论)。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六安市福满客生活超市销售的广式月饼,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