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赤峰市食品监督所依法启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要求被抽样单位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喀喇沁旗香赫酒店三部(朱儒红)使用的长条盘、平卧、圆卧等3批次,所检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内蒙古宽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小餐碟、小料碗等2批次,所检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松山区辣尚瘾烤鱼店(张鑫垚)使用的异形盘,所检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松山区章鱼水煎肉快餐店(郑俊惠)使用的接碟、小拼盘等2批次,所检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红山区新维五爱麻辣香锅店(李林林)使用的水杯,所检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