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0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蛋制品2批次、豆制品4批次、糕点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酒类4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饮料8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乳制品5批次、生鲜乳4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广东健宇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6日生产加工的速溶咖啡饮料(咖啡固体饮料)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2、清远森元素饮用水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生产加工的“森元素”饮用天然山泉水(包装饮用水)产品,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要求;3、清远市水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生产加工的笔架茗泉包装饮用水产品,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要求。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产品及生产单位进行核查及处理。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