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肥东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肥东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指标问题
标称合肥阿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玉米风味窝窝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3:速冻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附件4.:饼干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附件5.:豆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