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大类食品13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5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品质未达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杨凌神农景苑兴良友店销售的韭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黄陵县马锋蔬菜粮油批发销售的韭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秦汉新城新鸿都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慧欣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咸阳真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陕西超跃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牛羊肉泡馍,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佳源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乾源香+图形)牌小宝烟熏豆干,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佳源豆制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标称武功福娃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福娃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标称澄城县明仕绿色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明仕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