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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9-21 11:28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7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5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质量指标问题。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罐头薯类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7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5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阳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领鲜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凤爪(酱卤肉制品)、卤牛展(酱卤肉制品)和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肇庆市鼎湖水坊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0年7月10日和2020年7月12日生产的岭南鼎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广州永信天然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仟森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广州市山一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羊石泉包装饮用水和百丈甘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标称广州佳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柏之林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嘉多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肇庆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鹤山市鹤城镇顺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华旺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标称开平市红日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碉乡山泉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冯府绮食饮食有限公司销售的米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东绿益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质量指标问题

  (一)标称满地可(汕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地可原味番茄圈(番茄味)(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和满地可蔬菜鸡味圈(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阳江市江城区新风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佛山市嘉多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肇庆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中山市横栏镇鹏泰购物广场火炬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绿豆风味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7.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日期: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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