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产品处置情况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22日接到《检验报告》后,于6月24日依法送达了《检验报告》,威海润泰商业有限公司签收并确认。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对威海润泰商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0年5月20日从环翠区孙元明蔬菜批发店采购了20kg青尖椒(监督抽检样品名称 “ 辣椒“),进货价格为4.4元/kg,被抽样l.89kg,剩余当日全部销售完。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威海润泰商业有限公司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
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威海润泰商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场销售。
特此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