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39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冷冻饮品、食糖、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等23大类,其中合格382批次,发现不合格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粮食加工品2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肉制品29批次,乳制品13批次,豆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10批次,糕点16批次,罐头10批次,冷冻饮品7批次,食糖1批次,水产制品14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饮料10批次,酒类16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78批次,合格76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合格10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9批次,合格8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90批次,合格86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