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23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2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9-17 07:58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2大类食品20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有机污染物、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2大类食品20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有机污染物、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有机物污染问题

  天猫探花村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皇脂茶油开发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皇脂茶油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井冈绿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稻米油(四级浸出),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西井冈绿宝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易谐德胜昌茶庄销售的、标称台灣·陸延茗茶有限公司监制的蜜香凍頂茶和阿里山軟枝烏龍茶(原产地:中国台湾),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莘庄店销售的、标称东方先导(上海)糖酒有限公司经销的、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上棠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白砂糖,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上棠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天猫宝力臣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北省武汉宝力臣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黄罐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泡果汁泥 苹果香橙”,总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的80%。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9月15日
日期:2020-09-1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