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方位摸排和调查,建立健全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档案和台账,达到排查无盲区,监管无盲点,使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率达100%,确保获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视野,提升监管有效性。同时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和偏远地区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一批无证非法生产白酒的“黑作坊”、“黑窝点”。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生产工艺,只能采用固态法生产加工白酒,不得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勾调生产白酒,不得在生产场所内存放与固态法生产无关的原辅料及设施设备,有效规范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全过程,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的行为。同时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要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每年应至少1次将所生产的白酒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保留检验报告。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一旦发现有甲醇、氰化物等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置。
为保证综合治理成效,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和食品储存、出厂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