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调味品、饮料、蜂产品、速冻食品等18大类828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开展了评价性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2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龙沙区草根儿食品超市民航路店销售的香芹(购进日期2020年5月11日),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加格达奇区联家优选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兴安岭绿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蜂蜜(生产日期2020年5月3日),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大兴安岭绿源蜂业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松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松雷和平商业大厦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迎春蜂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森林百花蜜(生产日期2020年1月10日),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0年7月5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加格达奇区联家优选超市销售的标称呼玛酱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呼玛?黄豆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1月12日),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佳和姐妹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紫云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勒滨野生蓝莓汁(生产日期2019年11月6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鹤岗比优特启梦商贸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利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利霖酸菜(生产日期2020年5月19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大庆老街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处销售的标称大庆老街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米粘豆包(生产日期2020年5月26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