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百姓“菜篮子”食品安全,从源头上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及零售市场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目前,已完成抽检任务55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禁用药品使用。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伊春市伊春区郭春燕果菜批发部销售的小白菜(购进日期2020年7月2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市松北区谢立英精品蔬菜批发行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0年7月20日),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鸡西市鸡冠区郭晶海鲜水产商店销售的鲤鱼(购进日期2020年6月15日),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四)牡丹江市阳明区老五精品蔬菜蘑菇批发部销售的香芹(购进日期2020年7月21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五)牡丹江市阳明区老五精品蔬菜蘑菇批发部销售的小白菜(购进日期2020年7月21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绥化市北林区鸿源海鲜店销售的皮皮虾(购进日期2020年6月26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
牡丹江市东安区洪坤鲜肉铺销售的牛肝(购进日期2020年7月20日),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四、禁用药品使用问题
绥化市北林区刘玉晶鲜鱼摊床销售的江虾(购进日期2020年6月29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