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3月31日,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玉林市陈露干调批发部经营的干百合(购进日期:2019-7-8)进行抽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 SP20200184),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0年4月13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摊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干百合49.85kg,其中,抽检0.75kg,销售47.75kg,销售额为1559元,货值金额1626.5元,违法所得126.5元。
(三)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该批次干百合的销售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47公斤。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