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12月2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集宁区天哥超市二部销售的、标称朔州市德鑫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奶西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产品(保健食品)信息
3. 不合格产品(糕点)信息
4.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