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称东莞市蓝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沙粉(风味型固体饮料)”产品
标称东莞市蓝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沙粉(风味型固体饮料)”(商标:/,规格型号:1千克/袋,生产日期:2020-06-15)产品, 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向该企业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对企业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及留样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库存存放有上述同批次的“冰沙粉(风味型固体饮料)”食品40袋,留样室有留样1袋。经调查,除企业出厂检验及留样的,该企业共生产入库上述“冰沙粉(风味型固体饮料)”50袋,其中被抽样检验10袋,其余40袋未销售。我局依法对上述40袋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标称东莞泗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龙泉 包装饮用水”产品
标称东莞泗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龙泉 包装饮用水”(商标:益龙泉,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20-06-14)产品, 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向该企业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对企业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及留样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益龙泉 包装饮用水”食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益龙泉 包装饮用水”100桶,其中被抽样检验7桶,其余的93桶已销售完毕。企业已对上述产品进行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