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53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8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1.中山市南区盈发饮食店销售的烧鹅拼叉烧饭,蜡样芽胞杆菌检出值为1.3×107 CFU/g,超出标准规定≤105CFU/g的要求。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1.中山市古镇林升权食品店销售的白瓜子,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1g/100g,超出标准规定≤0.5g/100g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中山市横栏镇冯志玲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20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2.中山市沙溪镇严氏菜档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73.1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3.中山市东区环记鱼档销售的鲫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24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